“太感谢法律援助了,没想到我孩子在学校受伤的赔偿款这么快就下来了。”近日,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受援人马某某的父亲激动地说。
前段时间,马某某在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某小学与同学追逐打闹时不慎踩入学校炉灰中,致双下肢烫伤,经鉴定,马某某为十级伤残。由于家里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各种治疗费用,马某某的家人便寻求法律帮助。
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刻为马某某办理援助手续,指派红寺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为其代理诉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马某某代写了民事起诉状,并与学校沟通协商,最终与学校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支付马某某各项费用共计65834.08元。
近年来,为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红寺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深化“绿色通道”服务,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建立未成年人案件质量跟踪评估机制,并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封存,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红寺堡区妇联、残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协调机制,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记者 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