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王律师帮我们200多户村民追回了土地流转费。”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村民代表来到宁夏马家明律师事务所向村居法律顾问王应文律师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3月,大河乡龙源村与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用于枸杞苗种植,流转费为每栋大棚580元,涉及200余户村民土地。合同履行中,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支付村民流转费。不久前,村民找到龙源村村居法律顾问王应文咨询诉讼维权事宜,王应文及时给予解答并向红寺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情况,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指派律师王应文为村民承办此案,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村民土地流转费30余万元、违约金3万元。
今年以来,吴忠市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出台的“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土地纠纷”的法律援助范围及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进一步强化涉农案件办理,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助推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同时,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用心帮助解决群众法律难题,让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以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吴忠市司法局开展法治讲座500余场次,审查村集体合同150余份,法律咨询服务500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23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